根据高校沪教委党(97)第39号《关于新时期下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重视和加强科研工作,对党校专题研究实行立项管理的办法,从一九九九年三月起开始实行。
一、专题研究的重点
党校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加强系统研究,重点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高校中深化改革、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以及现代化党校教学手段的探索,使科研成果为教学质量服务、为加强党的建设服务、为党委的科学决策服务。
二、专题研究的立项
1. 合理选题
党校教师和学员的理论研究应选择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明显的题目进行专题研究;
2. 立项管理
选题一经确立之后,经党校研究和分管领导同意,以课题形式向科研处立项,统一管理。
三、专题研究经费
1. 校级课题原则由分管领导同意,学校党务经费支出,或由党校年度预算支出;
2. 党校课题原则由党校行政经费中实报实销。
四、研究成果核定
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按照科研处《科研工作量管理规定》核定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或资料,党校按出版社规定稿酬(元/千字)的1/2以劳务费形式支付。
中共上海财经大学党校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三日